学前教育的特点
1.学前教育的非义务性
幼儿去幼儿园接受教育是自愿的而非强迫接受的,家长完全可以根据孩子和自己的各方面的情况,综合考虑是否送孩子进托儿所或幼儿园,以及送孩子进哪所幼儿园或托儿所。如今我国仍然是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因此家长送幼儿去幼儿园不具有强制性,时间安排也相对灵活,所以学前教育的第一个特点是非义务性。
2.学前教育保教结合
学前期是儿童生长发育十分迅速而旺盛的阶段,也是身体各种器官、各个系统的机能还没有发育成熟和完善的时期。因此,对学龄前儿童的教育要特别强调保育与教育相结合,一切教育活动都是在保育的前提下进行的。最近社会上仍然有很多人认为幼儿老师就是保姆,其实,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观点,因为保姆只是照顾幼儿的吃喝拉撒睡,幼儿在保姆的培养下就会养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不良习惯,而幼儿老师的保教结合,强调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保中有教,教中有保,寓教于养,在保育中对幼儿实施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参杂着保育,从而促进幼儿身心和谐的发展。
3.学前教育的启蒙性
学前教育的启蒙性,是指对学前儿童的教育要与他们的现实发展需要联系起来,要启于未发、适时而教、循序渐进,不损伤“幼嫩的芽”,并且要促使其茁壮成长。
在学前教育阶段,不以传授系统知识为主要目标。对于学前儿童来说,专门组织的教学活动,为他们提供的内容是最基本的,具有启蒙性;学前儿童自由地游戏玩耍,甚至进餐、午睡、穿衣等都是结合他们的生活在学前教育机构的一日活动来安排的,具有生活化的特点。在考试中凡是遇到我们教给孩子的具体知识是粗浅的、容易理解的这样的题干描述,我们一般选择启蒙性。
4.学前教育的直接经验性
在学前教育阶段,由于学前儿童的认知水平较低,知识经验欠缺,他们认识事物主要是通过感官和动作,与周围生活环境中的事物直接接触,进行感知和操作,获取直接经验。而且,他们的思维方式主要是通过具体形象思维,学前儿童只有通过感官和动作确切地接触到事物,并操作它们,才会理解它们。跟幼儿恰好相反,我们成人的学习是以间接经验为主,比如我们学习的教育学上的一些人物的思想和观点,来应用到如今我们的学前教学,并指导我们的课程设置,那这些对于我们来讲都是间接经验,所以在做题时一定要看清题干是否在强调幼儿的活动或探索。
关于学前教育的这四个特点,应为我们后面我们还会学到幼儿教育的特点,可能会存在重复的地方,因此我们可以采取首字记忆发来进行区分记忆记忆——“非保启直”,更好的去应对小的简答题。
以上就是对幼儿教师资格笔试重要考点“学前教育的特点”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