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了关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情况核查公告,近期开展我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抽查工作,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10日,具体详情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不再实施资质许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要求,结合《总队关于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时间安排,总队定于近期开展我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抽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3月29日至4月10日
二、人员安排
鉴于此次专项行动涉及全省,检查单位数量较多,总队成立以巩玉斌副总队长为组长,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赵进军处长、火调技术处王东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部分总(支)队人员此次参加专项抽查工作。
三、抽查范围
2020年1月1日以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布的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执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按照不低于设区市总数10%且不少于2家的比例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抽查,重点抽查取消资质许可后新成立的……
附件: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情况核查表
企业名称∶
从业冬件标准
(一)企业法人资格(5分):查看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执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公示情况﹐第少―项扣1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缺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测内容,与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登记内容不一致的,一票否决。
(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5分):应当有单独的档案室、财务室、设备存放室、业务受理、办公区域等。每少一室扣1分。面积不足200平方米,一票否决。租赁房屋合同有效期不足一年的扣2分。办公场地与登记地点不一致的,一票否决。
(三)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10分):应符合附表1、2的要求。查看设备及发票(通过国家税务局网站核查发票真伪),发票必须是开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法定代表人,带号的设备必须记录设备编号,无实物、发票或实物与发票不一致的,一票否决;其他设备不全的,每有一类扣1分。查看设备鉴定、校准证书是否在有效期之内,每有一类不符合的扣1分,不符合种类超过50%的,一票否决。
查看设备保管台账﹐出入库登记,是否能与维保检测项目执业时间―—对应,不能对应的,扣1分/次。每季度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提供维护保养证据),每少一次扣2分,最多扣10分。设备套数是否能够满足该企业同市、异地同时执业的要求(根据企业提供的工程数量和报告出具时间),不符合的,一票否决。
(四)注册消防工程师(10分):不少于2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查看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应与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中一致),注册消防工程师社保缴费现场联网查询,社保缴纳不符合要求的,3分/人﹐合格人员达不到2人的,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