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注会经济法教材变化
章节 |
变化 |
第一章 法律基本原理 |
变动较小:依据 2020 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同时期相关的司法解释对适用的法律法规等做出修改,在“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一节中增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相关内容。 |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
细微变动,依据 2020 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相关概念表述做出修改,如“重大误解撤销权行使期限 90 日”“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催告被代理人追认的期限 30日”等。 |
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 |
变动较大。依据《民法典》《民法典物权编解释一》《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对整章内容作出重大修订;在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新增“集体土地的建设使用”。 |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
变动较大: 1.依据《民法典》《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民间借贷规定》对整章内容作出重大修订; 2.新增“电子合同的履行”“公司对外担保”“借新还旧场合的担保责任”等内容。 |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
无实质性变化 |
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
1.根据《公司法》规定,新增“公司的类型及主要区别”; 2.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新增对“债权人善意”“人格混同”“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认定以及“股东以诉讼时效期间为由抗辩”的相关规定; 3.新增对“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的认定,对“关联关系交易形态”的具体阐述; 4.删除了“公司的特征”的相关内容; 5.删除了“申请设立公司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的相关内容。 |
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 |
1.依据 2020 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名称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发行”考点进行细微地调整; 2.增加“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投资者保护制度”、“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 等考点; 3.对“证券市场”、“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制、”以及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正版本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购入禁止转让期、等作出调整;4.调整了主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程序; 5.对“股票的上市与交易”一节进行重大调整; 6.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收购问题进行部分调整; 7.依据《虚假陈述行政责任规则》对证券欺诈中虚假陈述行为以及民事责任进行调整。 |
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
1.根据《民法典》新增企业破产法涉及的法条,例如,租赁物在占有期间变动的合同效 力,破产撤销权,债权申报规则,连带义务的债务人、每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等; 2.新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有关担保人清偿问题; 3.新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处分权,以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问题。 |
第九章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
无实质性变化 |
第十章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
无实质性变化 |
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
1.删除了“与知识产权行使有关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特别规定”的相关内容; 2.根据《经营者集中暂行规定》对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进行调整。 |
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
1.根据《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对“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2.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进行细节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