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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苏州中级会计证书领取通知

2021-01-20 09: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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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会计师证书领取通知已经公布了!苏州市的考生请于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为集中审核领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如需1月30日以后领证的,可预先咨询相关报名点。


关于领取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0年度全国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就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对象


1、2020年在苏州考区(不含昆山、常熟)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所有科目同时合格(合格线60分)的考生;


2、2020年在苏州考区(不含昆山、常熟)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所有考试科目均合格(合格线60分)的考生。


二、领证时间


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为集中审核领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各报名点领取证书时间详见下表)。如需1月30日以后领证的,可预先咨询相关报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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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领取证书所需证明材料


(一)初级考生领取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苏州工作属地证明(本市社保机构官网自助打印的缴费记录单);在校学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其他人员苏州户籍证或苏州居住证(有效期内)。


4.委托他人代领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领证资格审核中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弄虚作假,一律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二)中级考生领取证书


1.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领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或代领人员前往报名点领取证书时务必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测温及信息登记。


备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中级会计师资格证等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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