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考务通知要求,2020年海南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复核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采用考后审核的方式
(一)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将在省消防救援总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门户网站上对合格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二)考试合格的考生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送至省消防救援总队进行现场资格核查及确认:
1.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资历证明(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所在单位为其缴交的社保清单等。
(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核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停发证书。如有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存在不实承诺行为,其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证书无效,不诚信行为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报考人员信息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发布。)
(三)省消防救援总队地址:海南省龙昆南路170号
联系电话:0898一65921264
本次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采用考后审核的方式
(一)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将在省消防救援总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门户网站上对合格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二)考试合格的考生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送至省消防救援总队进行现场资格核查及确认:
1.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资历证明(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所在单位为其缴交的社保清单等。
(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核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停发证书。如有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存在不实承诺行为,其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证书无效,不诚信行为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报考人员信息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发布。)
(三)省消防救援总队地址:海南省龙昆南路170号
联系电话:0898一65921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