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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20年初级安全工程师考试公告发布

2020-07-10 10:3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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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重庆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根据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委员会、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应急发〔2020〕19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重庆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0〕4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7月13日9:00—7月22日17: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1日

  9:00—11:0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00—16:30安全生产实务(7个专业)

  (二)考试设置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实务》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安全生产实务》科目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字迹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

  重庆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通知书。

  (三)考场设置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场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参加2个科目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参加1个科目考试)

  已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重庆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定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可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确定提交报考信息,即表示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资格复核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一)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在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如: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等,以便于接受考试相关资讯。如考生提供信息有误或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不能正常接收相关考试资讯影响考试成绩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选择自己对应的报考条件和考试类别、专业、科目(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报考级别增报专业(参加1个科目考试)的考试报名入口为单独列项,已取得重庆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报名,请注意选择。

  (二)照片审核。考试管理部门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清晰度、是否为登记照等因素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三)查询照片审核结果。报考人员请于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照片审核。如审核未通过可及时点击报名系统中的“详细信息”,按“审核状态”栏的提示及时修改或更换照片,重新上传接受照片审核。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照片审核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7月13日9:00─7月24日15:00)进行网上缴费,重庆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

  (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5日至11日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成绩查询、资格复审及证书办理

  (一)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点击“人事考试查询成绩”查询考试成绩。

  (二)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按照虚假承诺进行处理,未按要求办理资格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复核结果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

  具体复核程序及要求,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发布,请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和“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发布。

  (三)复核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证书领取通知;考后资格复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


  六、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应急厅〔2019〕43号)规定,使用应急管理部组织编制,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登陆应急管理部(https://mem.gov.cn)查看,下载地址:(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905/W020190505430431219771.pdf)。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相关防控要求,保障涉考人员身体健康,考生报考时须认真阅读《报考承诺书》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考生应持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考场;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持考前7天内核酸监测阴性证明或包括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绿码进入考场。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有关防控措施及要求如有调整,请考生按准考证“注意事项”的要求执行。


  八、其它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开考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120分钟后,考生可以交卷离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试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如有违纪行为,我中心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上公布,请违纪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询。


  九、咨询电话

  (一)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12333、88152249

  (二)报名系统操作、缴费咨询电话:023-86868837、86868838

  附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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