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恢复业务正常办理方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从业人员: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的通告》精神,自5月19日起,恢复所有业务疫情前的正常办理方式,同时关闭业务预约渠道。
特此通知,并请相互转告。
河南省住建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二建恢复业务正常办理方式的通知
2020-05-22 1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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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恢复业务正常办理方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从业人员: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的通告》精神,自5月19日起,恢复所有业务疫情前的正常办理方式,同时关闭业务预约渠道。
特此通知,并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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