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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二级建造师及增项证书补办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4-13 15: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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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省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考试中心、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2020年4月1起,省人事考试中心不再受理省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办申请,省级职业资格证书补办事项移交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及增项、二级造价师、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有关说明及要求
       1、2019年10月以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已经受理的补办材料,全部移交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受理,补办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020年4月1日后,需补办或更换以上省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由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补办电子证书。
       3、证书补办地址为: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太乙路办公区1号楼7楼709室,联系电话:029-87285575。
       4、补办须提交以下资料。
    (1)《陕西省职业资格证书补办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粘贴于《登记表》备注栏,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3)提供本人近期电子照片:626413以上像素,大小60K以上,300K以下,蓝底。请提前将电子照片上传至邮箱2331426749@qq.com,并备注补办人姓名、职业资格名称、和身份证号码;
       5、补办受理时间。每周二集中办理一次,时间:9:00-11:3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4月3日

《陕西省职业资格证书补办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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