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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考试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要求

2019-03-19 16: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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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气污染的防治(防尘、气体对空气的污染)

  1.施工现场垃圾渣土要及时清理出现场。

  2.高大建筑物清理施工垃圾时,要使用封闭式的容器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严禁凌空随意抛撒。

  3.施工现场道路应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形成制度,防止道路扬尘。

  4.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如水泥、粉煤灰、白灰等)的运输、储存要注意遮盖、密封,防止和减少扬尘。

  5.车辆开出工地要做到不带泥沙,基本做到不洒土、不扬尘,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

  6.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包装物等废弃物品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7.机动车都要安装减少尾气排放的装置,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8.工地茶炉应尽量采用电热水器。若只能使用烧煤茶炉和锅炉时,应选用消烟除尘型茶炉和锅炉,大灶应选用消烟节能回风炉灶,使烟尘降至允许排放范围为止。

  9.大城市市区的建设工程已不容许搅拌混凝土。在容许设置搅拌站的工地,应将搅拌站封闭严密,并在进料仓上方安装除尘装置,采用可靠措施控制工地粉尘污染。

  10.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适当洒水,防止扬尘。

  二、水污染的防治(水、有毒有害物、油、化学物质)

  1.水污染物主要来源

  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

  施工现场废水和固体废物随水流流入水体部分,包括泥浆、水泥、油漆、各种油类、混凝土添加剂、重金属、酸碱盐、非金属无机毒物等。

  2.施工过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1)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2)施工现场搅拌站废水,现制水磨石的污水,电石(碳化钙)的污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合格后再排放,最好将沉淀水用于工地洒水降尘或采取措施回收利用。

  (3)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如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铺油毡等措施。使用时,要采取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的措施,以免污染水体。

  (4)施工现场100人以上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时可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5)工地临时厕所、化粪池应采取防渗漏措施。中心城市施工现场的临时厕所可采用水冲式厕所,并有防蝇灭蛆措施,防止污染水体和环境。

  (6)化学用品、外加剂等要妥善保管,库内存放,防止污染环境。

  三、噪声污染的防治

  1.噪声的分类

  按噪声来源可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的噪声、社会生活噪声。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dB(A)]:白天70分贝;夜间55分贝。 

  2.施工现场噪音的控制措施

  3.传播途径的控制

  1)吸声:利用吸声材料,降低噪声。

  2)隔声:应用隔声结构,阻碍噪声向空间传播。

  3)消声:利用消声器阻止传播。如对空气压缩机、内燃机产生的噪声等。

  4)减振降噪:对来自振动引起的噪声,通过降低机械振动减小噪声,如将阻尼材料涂在振动源上,或改变振动源与其他刚性结构的连接方式等。

  4.严格控制人为噪声

   1)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2)凡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10点到次日早6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找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当地居民协调,出安民告示,求得群众谅解。

  四、固体废物的处理

  1.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上常见的固体废物:

(1)建筑渣土;

(2)废弃的散装大宗建筑材料;(水泥、石灰)

  (3)生活垃圾;

  (4)设备、材料等的包装材料;

  (5)粪便。

  2.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基本思想是:采取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处理。

  (1)回收利用。粉煤灰、钢材。

  (2)减量化处理。破碎、压实浓缩等,降低处理成本。

  (3)焚烧。不适合再利用且不宜直接予以填埋处置的废物。使用符合要求的处理装置,避免对大气二次污染。

  (4)稳定和固化。松散的废物胶结包裹,减少迁移、扩散对环境的污染。

(5)填埋。经过无害化、减量化处理的废物残渣集中到填埋场进行处置。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现场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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