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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高频考点:城镇道路基层施工技术

2019-03-11 17: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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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高频考点:城镇道路基层施工技术

一、石灰稳定土基层与水泥稳定土基层

城区施工应采用厂拌(异地集中拌合)方式,不得使用路拌方式。

1.拌成的稳定土应及时运送到铺筑现场。

2.运输中应采取防止水分蒸发和防扬尘措施(覆盖苫布)。

3.宜在春末和气温较高季节施工,施工最低气温为5℃。

4.厂拌石灰土摊铺时路床应湿润。

5.摊铺好的稳定土应当天碾压成活,碾压时的含水量宜在最佳含水量的±2%范围内。

6.直线和不设超高的平曲线段,应由两侧向中心碾压;设超高的平曲线段,应由内侧向外侧碾压。纵、横接缝(槎)均应设直槎。

7.纵向接缝宜设在路中线处,横向接缝应尽量减少。

8.石灰土压实成活后应立即洒水(或覆盖)养护,保持湿润,直至上部结构施工为止;水泥土分层摊铺时,应在下层养护7d后方可摊铺上层材料。

9.养护期应封闭交通。

二、石灰工业废渣(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碎石)基层(也可称二灰混合料)

1.采用厂拌(异地集中拌合)方式,且宜采用强制式拌合机拌制。

2.拌合时应先将石灰、粉煤灰拌合均匀,再加入砂砾(碎石)和水均匀拌合。

3.混合料含水量宜略大于最佳含水量。

4.运送混合料应覆盖。

5.应在春末和夏季施工,施工期日最低温度应在5℃以上。

6.根据试验确定的松铺系数控制虚铺厚度。

7.混合料每层最大压实厚度为200mm,且不宜小于100mm。

8.碾压时采用先轻型、后重型压路机碾压。

9.禁止用薄层贴补的方法进行找平。

10.混合料的养护采用湿养,保持表面潮湿,也可采用沥青乳液和沥青下封层进行养护,养护期常温下不宜小于7天。

三、级配砂砾(碎石)、级配砾石(碎砾石)基层

1.碾压前和碾压中应先适量洒水。

2.控制碾压速度,碾压至轮迹不大于5mm,表面平整、坚实。

3.未铺装上层前不得开放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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