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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核方式参考

2019-12-25 14: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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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航在线教育为大家分享的是2020年山东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核方式,以供各位参考。

目前,2020年山东一级建造师报名公告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参考2019年山东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本市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工作分为网上核查和现场核查。

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信息进行条件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自动通过网上资格核验。各市人事考试机构须对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试人员、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进行现场核查的应试人员所需提供材料: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提供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增报专业的提供)。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提供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可根据属地原则报考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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