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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事项温馨提示

2019-11-19 14: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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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起航在线教育了解到,广东省住建厅发布了2019年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事项温馨提示。以下是详细信息:

温馨提示

各有关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我中心对注册证书领取时所需材料进行了梳理,现将要求明确如下:

一、2019年10月31日前已发布“证书领取通知”的,请按以下要求前来办理业务。

(一)领取要求

1.注册人员本人领取: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免冠近照1张和注册证书原件(具体要求见“(二)补充说明”),并打印“证书领取通知”附件中所在批次和序号页前来领取。

2.注册单位委托代领: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事项应明确为“领取注册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免冠近照1张和注册证书原件(具体情况参照“(二)补充说明”),打印“证书领取通知”附件中所在批次和序号页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3.单位法定代表人代领: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免冠近照1张和注册证书原件(具体情况参照“(二)补充说明”),打印“证书领取通知”附件中所在批次和序号页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二)补充说明

1.领取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和重新注册证书、遗失补办注册证书的,应携带红底小1寸免冠近照1张;领取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遗失补办注册证书的,应携带蓝底大1寸免冠近照1张。

2.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已通过的,需携带注册证书原件办理相关业务。

3.一级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遗失补办证书通过人员领取注册证书前,请先在“一级建造师管理系统”或“中国建造师网”查询是否有多个专业,如是,请打印显示有多个专业的页面。

二、2019年11月1日之后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请按各专业证书领取通知要求前来办理业务。

感谢大家对我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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