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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监理工程师《法规》必备考点:工程建设程序

2019-10-30 14: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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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的结束,意味着2020年新一轮备考工作的开始,提前进入有序地备考状态能够让人尽早梳理掌握考试知识点,为了帮助大家夯实基础,起航在线教育特整理了2020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章节知识点:工程建设程序,供广大考生参考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建设程序

  一、策划决策阶段

  投资项目决策管理制度:

  (1)政府投资工程

  第一,对于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工程,政府需要从投资决策的角度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

  第二,对于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工程,则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政府投资工程一般经过评估论证,特别重大的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国家将逐步实行政府投资工程公示制度。

  (2)非政府投资工程。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

  二、建设实施阶段的工作内容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均由建设单位完成。

  建设准备工作内容

  (1)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

  (2)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道路等接通工作;

  (3)组织招标选择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商;

  (4)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

  (5)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

  开工时间:开槽打桩土石方

  建设工程新开工时间是指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的开始日期。

  不需要开槽的工程,以正式开始打桩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铁路、公路、水库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以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施工的日期作为正式开工日期。

  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建筑物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和水、电等工程开始施工的日期不能算作正式开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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