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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赤峰社工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2022-06-02 14: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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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赤峰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平稳实施,根据目前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及考点实际,现将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赤峰市疫情防控要求


(一)取消市内人员出入中心城区核酸检测要求


自2022年4月25日零时起,市内人员出入中心城区不再需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外地来(返)赤人员要求


1.所有来(返)赤人员须提前扫描“落地码”登记,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赤后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嘎查)、单位、酒店报备,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在阴性检测结果未出前居家健康监测),并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因瞒报、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防控风险的,依法追究责任。


2.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来(返)赤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前7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及所在县来(返)赤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实行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须集中隔离。


4.行程卡绿色带星号来(返)赤人员,在入赤防疫检查点第一时间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第3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第3天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前,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封闭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并实施14天自我健康监测。


二、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国家电子健康码”为绿码(当日更新),持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为保证能够顺利参考,请考生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服务。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须提供2022年6月9日上午9点以后采样的核酸检测报告,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须提供2022年6月16日下午2点以后采样的核酸检测报告。请所有考生务必提前知晓核酸检测报告生成时间,确保考试入场前出示检测结果,以免影响考试。


(二)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2.“国家电子健康码”非绿色的;


3. 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2022年5月28日(含)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乡镇、街道)旅居史的;


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生,2022年6月4日(含)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乡镇、街道)旅居史的;


4. 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2022年5月28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生,2022年6月4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5. 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2022年6月4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生,2022年6月11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6.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三)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乡镇、街道)旅居史,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


三、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国家电子健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国家电子健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三)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我市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离赤、不返赤,特别是不前往14日内有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县(市、区、旗)和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旅途感染风险。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乡镇、街道)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赤峰市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


3.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4.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5.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准考证等相关证明,并出示“国家电子健康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备查。所有考生必须提交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纸质版,开考前经本人确认签字后上交监考老师。无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纸质版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自觉保持入场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和“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1.及时关注个人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非必要不购买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商品。确需购买的,要主动配合落实“集中投递”等防控措施,并在接收快递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手套和口罩。


3.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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